1、专指对应。例如,“天安门”这个词就是对应一个特定的建筑物,这种词容易理解。
2、类属对应。“茶杯”这个词对应的不是一个特定的茶杯,而是对应颜色不同,花纹不同,高矮粗细不同,材料不同的所有茶杯,但是这些茶杯都是圆柱形的喝水用的一种容器。儿童需要把这些共同特征抽象出来,概括为“茶杯”一类。然后再把茶杯、茶盘、茶叶罐、茶壶概括为“茶具”一类。这种词对应的是一类事物。
3、对应抽象关系。“你”、“我”、“他”三个词就是属于这一类。例如,小红说:“我吃苹果”。爷爷说:“我也吃苹果”。妈妈说:“我也吃一个苹果”。那么这个“我”是指小红呢?还是指爷爷呢?还是指妈妈呢?是指男人呢?还是指女人呢?是指老人呢?还是指小孩呢?小龄儿童就不明白了。再比如,小红给妈妈苹果时说:“我给你。”妈妈拿了一个桔子说:“我给你”。第一次“我”指小红,“你”指妈妈,可是第二词所指代的人却完全相反了,孩子就更不明白了。实际上,“我”不是指一个特定的人,而是指一种抽象的交谈关系,“我”指的是说话的主体,而“你”也不是指一个固定的人,而是指直接诉说的对象。理解这种抽象关系的词,必须要有一定的相应的抽象概括能力。智力因素在此起到了关键的作用。
例如一个孤独症儿童在客人家里拿起桌上的苹果就吃,母亲夺下苹果,教孩子说:“阿姨,我可以吃苹果吗?”孩子就学舌:“我可以吃苹果吗?”他根本没有等主人回答,又把苹果放到嘴边了。这句礼貌用语实际上孩子需要理解五个问题:
1、自己到了别人家,阿姨是主人,我是客人,这是儿童对主客身份的理解。
2、苹果是别人家的,理解物的归属。
3、我要吃苹果先要争得主人同意,这是对主人所有权的尊重。
4、我提出要求以后,主人是会让我吃的,运用交往经验推导。
5、如果我这样做了,既能吃到苹果,又能获得主人对我的好印象。儿童没有理解这些内容,只是鹦鹉学舌,根本达不到提高社会交往水平的目的,这就形成了简单的机械训练。